

丹麦电信监管政策的变革
时间:2008-1-30 13:41:06 文章:丹麦旅游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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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政府对电信行业的监管在策略上主要分两步进行:一是放开;二是规范。放开指政府放开对电信行业的完全控制,对电信业进行私有化、自山化改革,使电信行业内能够实现充分的竞争规范指政府对电信行业的竞争进行规范,制订竞争的规则。
在私有化、自山化以前,TDC是国家所有,国家通过控制TDC来掌控整个国家的电信业。私有化、自山化以后,TDC小再是国有资产,山于其他运营商的进入,电信市场上出现了充分竞争的场而。为了规范电信市场的竞争,丹麦政府制订了一系列规则并进行监控,确保规则的实施。
丹麦电信规制的整体目标是建立一个能实现真正竞争的体系,保证给用户提供一个普遍可以支付的价格,并且能够保护用户的各种权利。
电信领域内的具体管制必须有一系列的市场自接十预。在这一点上,丹麦政府做得尤其成功,最显著的成绩是对终端用户价格、其他消费状况和网络互联情况进行紧密详细的检查。1998年,丹麦的本地网实现了分类定价(比欧盟在这个领域的规定要早两年),这也是ADSL在丹麦广泛发展的一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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