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旅游
让出游更轻松
丹麦档案工作概况

             一、历史概况

    早在1664年,丹麦国王弗利德里希三世欲曾指示,把哥本哈根皇宫内的两个文件库合并,成立皇家机密档案馆。次年,他指定自己的一位图书馆员担任这个档案馆的馆,.L:,负责接收和保管皇室和r._宫的各种非现行文件。

    172。年,弗利德里希四世拨出一幢大楼,供皇家机密档案馆使用。现在,这幢大楼仍然完好,归丹麦国家档案馆所有。它是欧洲各国迄今仍在继续使用的一所最古老的档案建筑物。

    1898年是丹麦档案事业史的一个转折点。这一年,丹麦政府的司法部等机关开始把比较早期的档案文件移交给皇家机密档案馆,使该档案馆逐渐成为一个历史总档案馆。同年,J子麦政府要求皇家机密档案馆长向公众开放档案,并发表档案馆的年度报告。

    lssl年,丹麦政府颁布了一项法律,把政府新设立的各个部(如内政部、司法部、教育部和财政部等)的机关档案馆合并在一iti: }成立一个王国档案馆,也叫国务院档案馆。王国档案馆与皇家机密档案馆享有同等权利。

    1889年,皇家机密档案馆与王国档案馆合并,成立了统一的皇家档案馆,即一直存在到今天的丹麦国家档案馆。

            二、档案机构

    现在,丹麦有三类档案馆:国家档案馆、省档案馆和专门档案馆。除档案馆外,还有一个档案协会。

    国家挡案馆国家档案馆又名皇家档案馆,馆址在哥本哈根。它设有四个档案部,分别保管不同的档案:

    第一档案部保管中世纪的档案,Fj.中既有羊皮纸的,也有纸张的,

    第二档案部保管王朝档案,

    第三档案部保管中央政府机关的#`i案,其中包括殖民机关和教会等的档案,

    第四档案部保管私人的档案,以及档案馆收集到的其他各种历史档案。

    国家档案馆长受国民教育部长领导,各·个省档案馆长则受国家档案馆长领导。因此,丹麦的档案管理体制是集中式的。

    省档案馆省档案馆原名地区档案馆  (1907年才改成现在的名称),负责接收和保管本地区内国家机关的档案,以及以往封建庄园、教会和一些贵族家族的档案。十六世纪以后,丹麦也象北欧的其他国家一样,属于罗马天主教的势力范围。教会的一切官员,从主教到牧师,都由政府提名。}I此,一切教会文件,包括教区的登记册在内,都是国家文件,必须移交给省,.;案`}1Iu},    目前,丹麦共有四个省档案馆:

      (1)北石勒苏益格省档案馆,又名南日德兰省档案馆,馆址在阿本拉德,

      <2)哥本哈根省档案馆(包括kW冬岛和洛兰岛等),馆址在哥本哈根,

    <3)北日德兰省档案馆,馆址在维堡,

下一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投诉建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7 LWTBW ,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 07014305号
丹麦旅游商务网
版权说明:丹麦旅游商务网部分文章来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请与丹麦旅游商务网信息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