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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的畜产品质蜜置监测体系

    丹麦的畜牧业在农业中占主导地位,其总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90。其中养牛业所占的比重最大55;全国有奶牛68.5万头,奶牛平均单产6000-7000掩,是欧共体定额牛奶供应的主要国家之一,肉牛生产的产值约占畜牧业产值的15%-200/u。养猪业占40},  1994年生产猪肉160万t,约80%用于出口,是世界上最大的猪肉输出国,仅出口猪肉一项就创汇209.6亿克朗,相当于42亿美元。家禽业在畜牧业中的比重约5%,主要以肉鸡为主,1994年饲养肉鸡1.15亿只,每年出口肉鸡约10万t。丹麦的畜产品有2/3出口;主要市场是欧洲、日本、中东、远东。

    丹麦对畜产品的质量是从畜禽品种抓起的。以养猪生产为例:其繁育体系是育种场一扩繁场一生产场三级繁育。有被国家批准的66个育种场、304个扩繁场。育种场所生产的种猪每窝都要注册,进行后裔测定,保证了商品猪的质量。由于对育种场、扩繁场及所生产的种猪实行注册登记,并且多年来实行猪生产中无致病病源的防治计划,为疫病的监测打下了可靠的基础。

一、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

    丹麦的畜产品监测管理机构主要由国家农业部、卫生部和丹麦农业理事会组成。农业部主管机构是国家兽医局,卫生部主管机构是食品卫生局,农业理事会下设各畜种生产联合会。

    1.农业部兽医局的监测管理机构、职责和范围

    直属三个实验室。主要是对进出口动植物检疫和进行兽医科学方面的研究,定期对畜产品加工场所生产的鲜肉、鲜奶进行抽检,负责对基层兽医师提供的疫病诊断进行复检,出据具有权威性的结论,检测诊断费用由送检单位支付,另外还对清真的加工肉类进行监测,防止有其他肉类混进成品中去。

    兽医管理。所有进行营业的兽医师,必须是经过农业部批准,并且是具有大学以上学历,通过国家注册才能进行营业,这类私人兽医师有1000人。目前丹麦国家和地方普医官有700人。兽医官职责按区域划分,主要是负责对本区域内的畜产品的生产、加工等所有的兽医卫生进行监督,直接对兽医局局长负责。在丹麦,兽药是由专门的部门经营,不允许任何其他部门或个人经营兽药,兽医师也不允许经营兽药,其目的主要是为了防止假药和劣质兽药进入畜禽体内,从而影响畜产品质量和人体健康。丹麦对畜产品的质量要求,在兽医卫生方面除对疫病监测外,主要是对有害物质残留量的检测。检测是严格执行欧共体的标准。

    农业部兽医局主要对畜产品的生产、加工过程进行监测,并协助卫生部食品卫生局对零售市场畜产品质量的监测、鉴定。

   2.卫生部食品卫生局的监测管理机构、职责和范围

    在畜产品方面主要对零售市场中鲜肉、奶及其制品进行监测,并定期对全国各个零售商店出售的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这是在人们食用畜产品前的最后监测。

    3。农业理事会是农民组织的共同代表

    在关系到农民的共同利益的事务中,农业理事会负责同政府、议会、行政机构、工业界以及外国机构进行交涉。还承担了宣传和推广农产品的任务,以及协调农产品的出售、出口等方面的政策性事务。农业理事会还对国家的农产品检疫,有关食品的立法等方面的问题提出建议,并负责组织传播信息和社会其他行业建立联系。农业理事会还控制农业基金的使用。农业理事会设有专门的检疫委员会和专门负责信息传递的委员会,所以说农业理事会在丹麦畜产品质量监测中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

二、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的运行

    从丹麦的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来看,既有历史形成的原因又有国家法制的作用。丹麦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中的机构之一农业理事会,她形成于19世纪初,到目前已经存在有近两个世纪的历史,丹麦农民间以及与政府之间的协作关系已经形成习惯。丹麦是以农业为主的国家,农业生产总值在国民生产总值中占相当大的比重,国家对此也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别是近几十年,自丹麦加入欧共体以来,以畜产品加工为代表的加工业迅速发展,欧共体对其成员国所生产的畜产品有共同的要求,即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环境、卫生、防疫、检疫等必须达到规定的条件和标准,其条件和标准同时要纳入成员国的法律中。所以在丹麦不论是农业部门、卫生部门还是农业理事会,以及生产、加工、销售者,都围绕国家为畜产品所制定的法律来生产、加工、销售畜产品。

    在丹麦,实行畜产品质量监测,其目的就是检测畜产品在生产、加工和销售期间的质量变化,利于人民的身体健康。为了保证畜产品的质量,丹麦法律规定在畜牧业生产中,绝对禁止使用激素类药物,限制使用抗生素类药物,以及其他对人身体有害的药物或饲料添加剂,允许使用的药物也有严格的规定,并限定在屠宰前一定期限内停止使用。除此之外,还对畜禽生产的环境卫生也有严格详细的规定。如每个养猪场必须有与饲养规模相配套的粪便处理设备等。正是在畜牧业生产中有其法律规定,消除了畜禽机体内的疫病和有害物质残留的起因,使畜产品质量有了最根本的保障。屠宰场在保证畜产品质量的基础上,把细菌污染降到最低的水平。

    在丹麦,兽医官和兽医师按法律规定,进驻屠宰厂、肉类加工厂和奶类加工厂,厂方必须无条件地给予配合。同时对检查出有问题的畜产品有决定如何处理的权力。对检查出有病的肉类,国家有专门的无害处理场,并可通过对有害肉类的无害处理来生产高质量的蛋白饲料。

    丹麦在畜产品质量的监测中,信息网络是必不可少的。网络中包括畜产品的生产者  (农户)、屠宰厂、加工厂、饲料厂、国家兽医局、兽医局实验室、国家卫生食品局、卫生食品局实验室、农业咨询中心、丹麦农业理事会以及各个畜种联合会。大家共同享用同一个数据,并且对数据反映的情况协同做及时有效的处理。总之,通过计算机就可以掌握整个国家的畜产品质量监测动态,以及疫病发生和控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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