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PC)的态度是“不冷不热”,保持均衡。
首先,丹麦坚持欧洲政治合作不结盟的立场,对政治合作的参与仅停留在论坛( Forum)的程度,坚持3点主张:一是保持政治合作在政府问合作的水平上;二是欧洲政治合作和欧共体之问要保持一定距离,不损害参与国的主权;三是坚持欧洲政治合作仅限于讨论经济和政治安全方面的问题,不涉及军事安全方面的问题。丹麦从其国家自身利益出发对欧洲政治合作的态度停留在解决政治安全问题上。
其次,丹麦对欧洲政治合作的政策是有选择的参与,丹麦对外合作更多地表现为与北欧国家的一致,倾向于冷战期问对外政策领域的北欧认同。
再次,丹麦参与欧洲政治合作的政策基础是以其基本外交原则为指针。从1960年开始,在丹麦外交原则中占统治地位的是“四个支柱”概念。这也是丹麦对外政策的基础。“四个支柱”是北约、联合国、北欧合作和欧共体。这4个方面在丹麦对外政策中同等重要,具有不同的功能。北约主要发挥安全和军事功能,欧共体的主要作用在于经济合作,北欧合作趋向于发挥共同认同作用,联合国则是推动共同价值的主要舞台。丹麦在此“四个支柱”的基础上开展外交活动。丹麦政府认为,如果将欧共体和欧洲政治合作并为一体,就会打破“四个支柱”的平衡,从而导致欧共体成为超级大国或“二极世界”中的第三极,进而打破“二极世界”的平衡,引发世界局势的动荡和不稳定,还会导致欧洲产生建立自身军事力量的企图。
丹麦“四个支柱”的对外政策原则直到20世纪80年代后期,一直占据统治地位。根据这个原则,丹麦在国际事务中必须保持自己被动的,低调的对外政策形象。1965年丹麦当时的外交部长海克雅卜( Hakkerup)曾经讲过,“如果没有国际背景的支持,小国要谨慎地制定自己的对外政策,不要主动追逐任何理想的对外政策,也不要奢想主动参与国际事务”。虽然冷战期问丹麦对欧洲政治合作具有一定的热情,但从未作出任何积极的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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